河海大学大型仪器开放共享评价细则正式实施

       大型仪器是突破科学前沿、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重大科技问题的技术基础和重要手段。学校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工作,为进一步提升大型仪器使用效率,推进各单位建设有规模、有层次、有影响的集约化平台,全面提升我校大型仪器服务双一流建设能力,特制定了《河海大学大型仪器开放共享评价细则》(见附件),学校依据该评分细则对各单位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工作实施考核,考核结果将直接作为我校大型仪器先进评选、经费支持、采购论证等工作依据。

一、总体原则

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工作考核总体原则如下:

    (1)管理规范,制度齐全

    (2)环境整洁,集约节约

    (3)记录规范,有据可查

    (4)使用高效,服务多元

    (5)专人管理,保障有力

    (6)单位重视,共享辐射

    (7)行业美誉,成效显著

各单位可根据总体考核原则制定相应细则,确保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工作做实做细。

二、考核对象

大型仪器所在单位。

三、考核方式

考核分为单位自评、专家评审和学校审核三个阶段,单位自评根据《河海大学大型仪器开放共享评价细则》逐项打分,专家评审依据单位自评结果开展现场复核和打分,学校审核针对各单位自评和专家评审结果开展综合审核,对各单位考核结果进行排名。

四、结果应用

    考核结果直接作为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依据,同时作为大型仪器采购论证、维修基金、开放共享基金申报评审依据等。

五、时间安排

每年4月份组织开展大型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

单位自评时间:15个工作日;

专家评审时间:5个工作日;

学校审核时间:5个工作日;

结果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六、其他

《河海大学大型仪器开放共享评分细则》现予以正式发布,各单位在评价考核中相关意见请反馈至实验与分析测试中心平台管理部。

河海大学实验与分析测试中心

2022413

附件:《河海大学大型仪器开放共享评分细则》

原文链接:https://sys.hhu.edu.cn/2022/0413/c8683a235928/page.htm